關於競賽
  1. 辦理目的:為鼓勵學生從事電腦軟體設計,提升我國資訊教育水準,特舉辦本競賽。
  2. 競賽日期:
    初賽:112/9/24 (星期日)
    決賽:112/10/15 (星期日)
  3. 獎勵方式:

    第一名1隊,獎金新臺幣壹拾萬元整。

    第二名2隊,每隊獎金新臺幣伍萬元整。

    第三名3隊,每隊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。

    第四名5隊,每隊獎金新臺幣壹萬元整。

    佳作若干隊。

    1.得獎之隊數可視實際比賽之成績表現加以調整,必要時得從缺或增加,獎金則視實際情況調配,以不超過獎金總額度為限。
    2.得奬獎金隊數每校不得超過2隊,所得之獎金應依規定扣繳所得稅。
    3.得獎各隊之教練及隊員可獲教育部獎狀乙紙。
    4.擇優推薦最多15隊,補助參加國際大學生程式設計競賽(ICPC)亞洲區臺灣賽區之報名費,但各校不得超過2隊,獲推薦之隊伍必須符合ICPC之參賽資格並經臺灣賽區主辦單位審核通過。獲推薦隊伍其參賽資格以原參加競賽隊員為原則,遇有無法參加之隊伍則依成績分數由高至低依次遞補。
    5.全國大專電腦軟體設計競賽隊伍如參加國際大學生程式設計競賽(ICPC)亞洲區域賽,依照競賽成績與賽區規模分配名額(Participation slot)之晉級隊伍並可取得決賽權者,得向教育部申請補助每隊3位隊員及1位指導教練(需為同校教師)參加決賽之來回經濟艙機票費及生活費。

  4. 文件下載: